(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一是大力发展信用担保机构,构建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性担保公司,实行财政控股、政策运作、商业管理;积极推动建立民间出资的股份制担保机构;落实中小企业贷款和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二是加强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在担保基金放大比例、贷款风险分摊及贷款利率水平等方面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
(三)搭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一是搭建中介服务平台。由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州经信委(州中小企业局)牵头负责,组织引导金融、担保、信用评级等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律法规、融资担保、信用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二是完善信用评估服务体系。坚持“行政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做好信用评级市场培育工作。进一步规范信用评级机构管理,提高评级机构的社会公信力,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第三方评级结果,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中小企业颁发牌匾并对外公示。三是研发适合中小企业需要的金融服务产品。各商业银行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信贷产品,在贷款利率、银行各项业务费率、业务品种、办贷流程、服务时限等方面要明显优于同期限、同类型的一般企业客户贷款标准。农村信用联社可根据县域、农村实际,制定差别化的优惠政策措施,提高对县域中小企业、涉农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担保和评级机构要认真研究,适时推出中小企业增值服务产品。
(四)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一是实行帮扶。各金融机构分别对列入信用培植计划的中小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逐步达到信贷审批条件。二是优化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流程。在贷款管理上,可实行最高额度授信,推广中小企业快速贷款,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循环使用、额度管理”的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新模式。三是创新贷款方式。积极推广“动产质押”、“股权质押”、“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采矿权质押”等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新产品。四是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中小企业提供差别化金融服务。对信用等级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在信贷、票据融资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发挥财政杠杆对信贷投放的撬动作用,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讲诚信、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构建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财政贴息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和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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