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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
  开展应急救援技术研究,推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系统、应急通讯系统等,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 启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规划和建设;
  2. 建成大亚湾消防海上特勤站;
  3. 建成石化区域封闭式管理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
  4. 建成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十二五”期间,结合我市特殊的道路交通地理位置和石化行业支柱产业的实际,在惠东县和博罗县建设我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卸载基地,为危险化学品(2类一项、3类)提供应急卸载,提高我市辖区内应对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为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五)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铁路道口、水上交通、海洋渔业等行业动态安全监管网络系统。建设完善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快速报警系统和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
  五、保障措施
  “十二五”时期,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监察力度,保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抓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把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与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安全与转型的关系、安全与幸福的关系,切实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安全、和谐、幸福惠州。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机制,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大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考核权重,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参与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要以抓基层、抓基础为切入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保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设施、资金投入到位。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水平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和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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