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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1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州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惠州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府〔2011〕24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实施细则》(粤贫〔2011〕8号)和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一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作为实施我市“十二五”规划和建设幸福惠州的重要工作,作为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以下称“双到”)工作的重点内容,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分类指导,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帮助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切实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
  第二条 从2011年开始至2013年,用3年时间完成省下达我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五年任务,总户数为11780户,其中惠城区2303户、惠阳区780户、惠东县2835户、博罗县2372户、龙门县2760户、大亚湾开发区390户、仲恺高新区340户。
  (一)2011年改建总户数3060户,其中惠城区500户、惠阳区150户、惠东县700户、博罗县550户、龙门县650户、大亚湾开发区250户、仲恺高新区260户,包括重点完成纳入全市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范围的74个省级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904户。
  (二)2012年改建总户数4372户,其中惠城区800户、惠阳区630户、惠东县1000户、博罗县822户、龙门县900户、大亚湾开发区140户、仲恺高新区8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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