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协调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的督查指导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资清欠定期会商、互通信息、联合办公制度,形成属地为主、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执法检查期间,市人社局、住建委、公安局、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总工会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区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建立情况周报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材料。为全面掌握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从2011年12月15日起至2012年1月15日止,各区县要在每周四下班前上报一周来的执法检查统计数据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情况表(附件3)。2012年1月15日前报送专项检查书面总结和统计表。
联系电话:86590882,联系人:李 炜
电子邮箱:njldjc@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明电[2011]6号)(略)
2. 南京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3. 南京市用人单位工资拖欠情况统计表(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总工会
二О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2:
南京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长: 朱志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 杜家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
吴春华 (市住建委 副主任)
葛孝先 (市公安局 副局长 )
唐文彬 (市国资委 副主任 )
陈元虎 (市工商局 副局长 )
符广洲 (市总工会 副主席 )
成员:
巴坤亚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 处长)
马连章 (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处 处长)
钱国荣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局 局长兼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