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改善儿童生活水平,构建儿童福利体系
1.主要目标
(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2)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建立5岁以下贫困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生活津贴制度。
(4)重视发展面向流动儿童的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和完善为流动儿童服务的儿童快乐家园,扩大流动图书车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5)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高孤儿的家庭寄养率。
(6)市和市(县)、区分别建立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
(7)加强对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的技能培训,保障16周岁以上残疾人的平等就业权利。
(8)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在市、市(县)救助管理站建立集养育、康复、教育于一体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9)加强儿童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每个街道(镇)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的儿童社会工作者。
(10)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保障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儿童在复学、升迁、就业中不受歧视。
2.策略措施
(1)提高面向儿童的福利保障供给能力和水平。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投资的预算,逐步建立儿童福利普惠制,扩大儿童福利的内容与实施范围,完善儿童福利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实现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
(2)完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儿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参保率,适度提高儿童基本医疗的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3)建立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采用政府拨款、社会和个人捐助等形式,设立儿童大病医疗专项基金,对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实施医疗减免,建立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制度,加强监管。
(4)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分类施保完善贫困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和运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生活保障标准。
(5)进一步发展面向孤残儿童的福利服务,通过增加资源投入和提高服务素质,加强孤残儿童康复和特殊教育工作,规范孤残儿童照料服务,进一步做好孤残儿童的家庭收养与寄养工作,促进孤残儿童的社会融合。
(6)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建立0-6岁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制度,继续推进政府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免费康复工程,对7-14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给予政府补贴。推进建立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7)推进困境儿童的家庭扶助服务。为因父母死亡、贫困、离婚、遗弃、身心残疾、长期重病、服刑等原因而不能照顾儿童的家庭,给予生活津贴、医疗、康复、照料及相关服务;通过经济补助的方式,鼓励作为非监护人的家属、亲属协助抚育困境儿童。
(8)健全儿童保护服务。推动建立以学校、医院等儿童工作机构为责任主体的儿童忽视与虐待的强制报告制度;对遭受不当对待、忽视与虐待的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介入服务,为生命健康遭受严重威胁的儿童提供紧急安全庇护服务。
(9)培养儿童社会工作者。通过儿童社工队伍的建设,配合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工作者,强化并提高儿童福利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为儿童发展提供综合性服务,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服务的质量。
(五)支持儿童全面发展,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1.主要目标
(1)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儿童、儿童优先的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3)推进儿童环保知识教育和参与环保活动。开设校本课程,在校学生环保知识知晓率达到100%。组织学生参与保护环境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绿色学校创建率。
(4)重视环境保护,使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不断改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
(5)强化对儿童食品、用品和玩具的质量监督。儿童食品、学习用品、玩具质量和娱乐设施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0%以上。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合格率达100%。
(6)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儿童文化娱乐场所。
(7)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儿童阅读时间,儿童图书阅读率达95%以上。市少儿图书馆、新华书店等文化单位要经常举办儿童图书阅读指导活动。
(8)办好各类电台电视台以及报刊杂志中儿童专题栏目。
(9)市和市(县)、区100%建立独立的少儿图书馆,村(社区)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儿童专用书架。
(10)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社区网络,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三结合的儿童安全保护体系,市(县)、区建立儿童心理康复(咨询)中心。
(11)提高儿童活动场所、文化设施的建成率、利用率和服务质量。以城镇社区和村为单位普遍建成儿童快乐(友好)家园。乡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成率达到90%。
(12)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13)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2.策略措施
(1)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
(2)改善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人居环境建设、卫生状况改善和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发展面向儿童、服务儿童的社会事业。
(3)提高儿童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环保能力。不断加大对儿童开展《
环境保护法》宣传的力度,积极组织儿童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预防环境污染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深化环保小卫士、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发挥儿童在建设生态市和绿色无锡中的积极作用。
(4)为儿童创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鼓励创作图书、歌曲、童谣、动漫等优秀儿童文化产品,办好少儿文化艺术节,丰富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5)加强对儿童食品、用品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执行婴幼儿食品、用品的国家标准,强化婴幼儿食品、用品相关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质量意识。市、市(县)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大型游乐设施质量检测和监控,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工作。
(6)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禁止母乳代用品的广告宣传,规范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和烟酒广告的播出。禁止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7)加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位,开展治安巡逻,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校园附近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8)加大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乡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建设,为儿童及其家长提供社区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满足儿童游戏、学习、情感、健康、社会心理支持等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