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三)组织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全面实施陕西省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以提高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促进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大专院校和成人教育课程的培训教材,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的职业培训制度;结合我省城乡统筹发展的实际,深化进城务工青年订单式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建功成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制建设,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结合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乡镇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送科技活动,在企业建设科普宣传阵地,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着力加强对务工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科学院、省社科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四)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通过制订规划,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一项长期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教育培训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通过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开放、绿色、和谐、奋进的新陕西等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三秦大讲堂”、“领导干部科技报告会”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启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订工作,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监测、评估体系。发挥干部培训院校阵地作用,将科学素质要求的有关内容纳入各类干部培训教材中。通过举办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及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实地参观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等各类科普活动,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加大宣传力度,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编辑出版相关科普读物,推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创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专题、专版、专栏,推出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崇尚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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