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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政函〔2011〕20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省政府决定建立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李金柱 副省长
召集人:孙安会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 恒 省公安厅副厅长
周彬县 省财政厅副厅长
鱼威东 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
舒晓鸿 陕西保监局局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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