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37.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较强的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吸纳和调动社会资本投入。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一事一议和技术服务,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十七、建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新机制
  38.统筹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牧、扶贫等部门管理和实施的农田涉水项目,建立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质量标准、整合拼盘资金、发挥综合效益的建设新机制。自治区成立统一协调机构,审定各部门涉水项目规划,协调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确定整合拼盘资金方案。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牧厅、扶贫办。
  十八、加快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
  39.推进各市、县(区)行政区域内涉水事务统一管理改革,逐步建立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实行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资源的统一评价、规划、配置、调度、节约和保护,逐步实现全区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回用等涉水事务的统筹管理。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环境保护厅和各市、县(区)。
  十九、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40.进一步完善大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机构,规范民生水利项目法人组建模式,完善水利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水利项目绩效考核和奖罚机制。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自治区进一步落实管理机构,统筹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管理,强化行业监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切实落实好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深化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维修养护和工程管理模式。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经营性水利发展,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逐步走向市场。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单位:各市、县(区)。
  二十、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41.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利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增加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投入,改善水利站(所、段)办公条件,提升科技服务手段和能力,全面实施基层水利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工程。健全各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和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增强基层水利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科技厅和各市、县(区)。
  二十一、建立公益性水利良性运行机制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