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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九、继续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
  15.加快建设中南部地区城乡饮水安全水源连通配套工程,实现西吉等县(市、区)城乡管网连通配套,着力解决好缺水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局和有关市、县(区)。
  16.加快建设盐池等县(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强化水源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加快建设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因地制宜延伸集中供水工程管网,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厅和各市、县(区)。
  十、加快实施黄河综合治理工程
  17.完成黄河近期防洪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河段治理程度,保障标准化堤防和沿岸防洪防凌安全。启动实施黄河综合治理工程,开工建设重点城市河段综合治理项目,加强河道岸线资源整治利用,开展河道疏浚整治,形成集“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五位一体的景观河段,维持河道健康生命,推动“黄河金岸”建设,支撑沿黄经济区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局等部门(单位)和沿黄各市、县(区)。
  十一、抓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18.完成盐环定扬黄续建等4大重点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唐西合并工程,加快引黄灌区10大骨干渠系改造,整治骨干沟道,在引黄灌区内、贺兰山沿线及灌区周边有条件地方建设大中型水库调蓄工程和连通配置工程,基本建成防洪、灌溉、排水调控工程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
  19.加快建设中南部地区(固原地区)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推进固海等4大扬黄工程的连通联调,建设孟塬引水,配套完善东山坡等引水工程,在扬黄灌区内、清水河、苦水河沿线及南部黄土丘陵区各流域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大中型水库调蓄工程和引调水配置工程,加强水库联合调度,中南部基本建成大中小微工程并举的配置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
  20.配套完善宁东等工业供水工程,加快实施红墩子上海庙供水工程,启动固原盐化工循环经济扶贫示范区和新宁能源化工基地供水工程。牵头单位: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单位:自治区水利厅等部门(单位)和有关市、县(区)。
  21.加快推进能源金三角水资源配置前期工作,做好黄河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论证。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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