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
十条
118、流动人口不按规定及时申报暂住登记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第
三十条
119、伪造、变造居住证
处罚种类: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湖南省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居住证发放办法》第二十四条
120、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
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七十条
121、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
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四十八条
122、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
处罚种类: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五十五条
123、卖淫、嫖娼
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六十六条
124、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六十七条
125、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
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六十八条
126、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十六条
127、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十六条
128、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十六条
129、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
处罚种类: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十七条
130、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
处罚种类: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十七条
131、非法出境、入境,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
处罚种类:警告、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
十四条
13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第
四条
133、偷越国(边)境不需要判处刑罚
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第
五条
134、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
处罚种类:警告、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二十三条
135、伪造、涂改、转让、买卖出境入境证件
处罚种类: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二十四条
136、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出境入境证件
处罚种类:警告、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二十五条
137、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理刑事处罚、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处罚种类: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内不予签发护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
十四条
138、弄虚作假骗取护照
处罚种类:宣布护照作废、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
十七条
139、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或者出售护照尚不够刑事处罚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
十八条
140、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或者冒用他人的旅行证件出境、入境
处罚种类:警告、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
三十三条
141、伪造、涂改、转让、倒卖旅行证件
处罚种类: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
三十四条
142、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旅行证件
处罚种类:警告、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
三十五条
14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编造情况、出具假证明为申请人获取旅行证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
处罚种类:警告、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
三十六条
144、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或者冒用他人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
处罚种类:警告、拘留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
二十六条
145、伪造、涂改、转让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
处罚种类:拘留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
146、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入出境通行证
处罚种类:警告、拘留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
147、中介机构应当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中介活动,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手续,并交存备用金;中介机构不得以承包或者转包等形式开展中介活动,不得委托未经批准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理中介活动业务。中介机构有违反以上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第
三十二条
148、中介机构在中介活动中为他人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骗取出境入境证件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第
三十三条
149、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在中介活动中为他人编造情况和提供假证明,骗取出入境证件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第
三十二条
150、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
处罚种类:对其护照、出入境证件予以宣布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二十二条
151、非法入出中国国境
处罚种类:罚款、拘留、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
二十九条、
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条
152、非法居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限期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
二十九条、
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二条
153、不办理居留变更登记及迁移登记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限期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
二十九条、
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二条
154、不执行公安机关从限制地区迁移决定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限期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
二十九条、
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二条
155、不按要求缴验居留证,不随身携带护照或者居留证件,拒绝民警查验证件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限期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
二十九条、
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三条
156、非法谋职
处罚种类:罚款、限期出境、终止其任职或就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
二十九条、
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四条
157、不办理住宿登记,不申报住宿登记,留宿未持有效证件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
二十九条、
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五条
158、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
处罚种类:罚款、拘留、限期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
二十九条、
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六条
159、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签证、证件
处罚种类:罚款、拘留、收缴原签证证件、没收非法所得、限期出境或吊销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
二十九条、
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七条
160、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出境、入境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收缴证件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
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二十三条
161、伪造、涂改、转让、倒卖旅行证件
处罚种类: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
三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二十四条
162、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以行贿等手段获取旅行证件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
三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二十五条
163、不办理暂住登记或者暂住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
三十七条
164、逾期非法居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
三十八条
165、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登记,擅自生产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第
十四条
166、销售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但该产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第
十四条
167、技防设施和技防系统不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公安机关的规划设置;擅自改变技防设施和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利用技防产品、技防设施或者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四条、十三条
168、应当安装技防设施的十二类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没有安装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169、销售未经公安机关销售审批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
170、未到公安机关备案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的单位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九、十四条
171、技防设施设计、安装、竣工验收未按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十一、十四条
172、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案件;接到公安机关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
二十条
173、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
二十三条
174、生产企业没有申领销售许可证而将生产的安全专用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安全专用产品的功能发生改变,而没有重新申领销售许可证进行销售;销售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申领手续而继续销售;提供虚假的安全专用产品检测报告或者虚假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研究的备案证明,骗取销售许可证;销售的安全专用产品与送检样品安全功能不一致;未在安全专用产品上标明“销售许可”标记而销售;伪造、变造销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标记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二十条
175、安全专用产品中含有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二十二条
176、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接入单位未取得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接入单位未经批准,接入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申请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审批手续时,未提供其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性质、应用范围和主机地址等资料
处罚种类:停止联网、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
十四条
177、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煽动抗拒、破坏
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国家机关信誉;其他违法
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
二十条
178、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
二十条
179、互联网单位、接入单位及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对委托其发布的信息内容未进行审核或者对委托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登记;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未建立公用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的;转借、转让用户帐号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
二十一条
180、互联网单位、接入单位及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履行备案职责
处罚种类:警告、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
18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
十六条
18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从事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生产的单位,应及时向公安部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提交病毒样本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
183、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没有按规定对提交的病毒样本及时进行分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上报公安部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
184、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未建立单位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未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未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未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对计算机系统造成危害;未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
十九条
185、从事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行业的单位和个人,未对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作,并备有检测、清除记录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
二十条
186、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未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未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未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的单位和联网使用单位未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单位未安装并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未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的联网接口;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落实的记录留存技术措施,未保存至少六十天记录备份的功能;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实施破坏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
十五条
18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禁止内容的信息,尚不够刑事处罚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
二十九条
18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
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