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与征地拆迁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鄂政发〔2011〕7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18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38号),省政府对我省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2011年11月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废止《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加强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