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由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冬季体育用品项目洽谈等经贸活动。
7.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围绕“冰洽会”主题,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经贸活动。
(三)招商招展工作
1.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本辖区综合实力展,组织区、县(市)属企业参会参展,并采取“走出去”的方式,邀请外省市友好区、县(市)政府组团参会。
2.“冰洽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邀请有关城市代表团,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市投资促进局负责邀请国内友好城市团。
3.由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市内各大滑雪场和旅游商品企业参会参展。
4.由市农委负责组织绿色食品和特色农产品企业参会参展。
5.由市科技局负责邀请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高、新科技企业参会参展。
6.由市粮食局负责组织粮食生产及加工企业参会参展。
7.由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参会参展。
8.由市商务局负责邀请俄罗斯展商、客商、采购商参会参展。
9.由哈经开区、高新区、利民开发区、宾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区内企业参会参展。
(四)嘉宾接待
1.市政府邀请的外省市代表团市级领导由市接待办负责接待。
2.其他应市政府邀请参会参展的代表团采取陪同团制,即一个成员单位接待一个城市或地区代表团,由市接待办负责安排,“冰洽会”组委会办公室配合。
3.以单位名义邀请的代表团及客商采取“谁邀请,谁接待”的原则,由邀请单位负责接待。
4.市政府邀请的外宾由市外侨办负责接待。
(五)宣传报导
1.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负责组织召开“冰洽会”新闻发布会,协调在哈报、新晚报等报刊对“冰洽会”进行宣传报道,协调哈电视台、广播电台设立倒计时专栏,协调有关媒体适当减免“冰洽会”广告费用。
2.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
3.市城管局负责商业繁华地带及机场、火车站等窗口部位宣传广告设置与管理工作。
(六)其他服务保障工作
1.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公安、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制定并实施展会期间的安全保卫方案、交通车辆通行及停靠方案、安全消防方案并现场派驻值班干警、消防车辆和消防队员,以确保安全。
2.市卫生局负责会议期间卫生监督和医疗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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