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表中增加值(文化产业除外)的年均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2.表中〔 〕表示累计数。
四、“十二五”服务业发展重点
(一)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1.现代物流业。建设皖江外向型现代物流产业带、合肥物流圈、沿淮物流产业带三大物流区域,将合(肥)、芜(湖)马(鞍山)建成全国重要的物流枢纽,建设蚌埠、安庆、阜阳等区域性物流中心,规划宣城、池州、滁州、六安等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支持其他城市建设物流基地。促进外向型经济物流发展,拓展合肥、芜湖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争取设立合肥、芜湖综合保税区。支持沿江、淮河流域外贸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协调解决好跨省、跨地区的转通关,加快通关速度。提高物流现代化水平,加强物流标准制订和推广,充分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有品牌、有先进经营理念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重要的物流枢纽或物流节点,规划和建设一批物流基地。建设以冶金产业为特色的马鞍山物流中心、铜陵物流中心,建设以能源和重化工产品为特色的两淮物流中心,建设以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为特色的阜阳、宿州、滁州物流中心,建设以中药材原料及医药产品为特色的亳州物流中心,建设以文化旅游商品为特色的黄山物流中心。“十二五”期间,物流业发展要快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到2015年,全省物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基本形成高效快捷的现代物流体系。
2.金融服务业。加快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金融机构,拓展银行业,鼓励各类银行机构在我省发展。支持徽商银行做大做强,壮大证券、期货、信托、汽车金融、财务公司、担保、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推动国元证券、华安证券、华安期货、徽商期货、安粮期货、国元信托、国元农险等金融机构健康快速发展。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推进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积极发展农村银行、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引进和开发新型金融衍生产品,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在金融改革与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规模,加快发展企业债券融资以及企业上市融资等。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再担保机构,积极稳妥发展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推进我省国家级高新区进入全国“新三板”扩容试点,发展股权产权交易市场,加强与天津、上海、深圳等股权产权交易机构合作,支持省内股权产权交易机构发展,为非上市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综合性的融资服务。支持省内设立期货交割库,重点推进马鞍山钢材期货交割库建设。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境内外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在我省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投资基金、皖江物流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长三角地区金融合作机制,主动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的联系。积极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推动加快建成合肥全国金融综合服务基地和区域性金融中心,支持芜湖建成皖江金融中心。积极培育保险市场,支持保险法人机构落户安徽,拓宽保险业服务领域,扩大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健康和养老保险覆盖面,增强保险业综合实力。到2015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境内外上市公司增加到100家以上,保险业保费比2010年翻一番,直接融资规模达到1500亿元,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
3.商务服务业。鼓励发展咨询、广告、法律、会展、调查、就业和人力资本中介、经纪代理等服务业,规范提升会计、审计、税务、评估、检测等服务业。探索建立商务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搭建商务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规范市场运行秩序。释放商务服务有效需求,引导党政机关和企业外包商务服务业。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商务服务企业进入我省。培育商务楼宇经济,打造商务服务业集聚区。大力提高本土商务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支持本土商务服务业龙头企业发展,培育一批自主品牌。促进广告业加快发展,提升广告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十二五”期间,形成1-3个年营业额超10亿元的广告综合服务和传播集团,一批年营业额超亿元的专业化强、特长突出的中小型广告企业。到2015年,全省商务服务业增加值达到650亿元,初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商务服务体系。
4.科技服务业。重点发展研发和设计、技术转移、科技创业及产业化、科技金融和科技咨询等服务,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研发服务外包、合同研发组织等研发服务新业态发展,培育第三方工业设计机构,形成一批研发服务业集群。面向区域特色产业集群需求,建设一批专业的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仪器、数据、文献共享和专业技术服务。推动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加强技术转移机构的专业化、特色化功能和增值服务能力。培育和支持创业服务新业态的发展,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搭建专业化服务体系。推动建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成长企业群体和轻资产的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提升科技咨询业信息化水平,增强科技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科研院所改革,继续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做强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提升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建设具有区域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的公共信息平台和科技风险投资、科技信息、技术交易、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技术平台。加快科技服务业的市场培育,完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合理降低兴办科技服务机构的资金、人员等门槛。改善科技服务业投融资环境,鼓励企业投资、个人集资、引资等多种方式兴办科技服务机构。到2015年,全省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建立比较健全的科技服务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