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电子商务培育工程”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从政策、资金、项目及市场开拓等方面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进一步支持新疆特色林果网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大力提升其品牌价值、覆盖面,促进我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壮大。
支持和推进面向农村及基层社区的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的现代物流、配送、零售等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建设。
开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在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应用。(信息化推进处负责)
(六)开展物联网应用试点
结合我区实际,筹建物联网产业联盟,制定我区物联网发展实施方案,开展物联网应用试点。积极跟踪国内外“物联网”等发展趋势。(信息化推进处负责)
(七)积极推进新疆软件园建设
在目前工作基础上,积极协调,加快软件园一期公共基础服务功能区的各项任务建设,同时,落实鼓励软件企业、人才入住新疆软件园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好各项招商落地前期工作。(软件与服务处负责)
(八)启动实施“天山云”计划
围绕我区相关优势,结合国家云计算产业的总体部署,按照《新疆云计算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完成国家级评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明确我区云计算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及基础条件建设,启动实施“天山云”计划,并争取将乌鲁木齐和克拉玛依列入国家云计算发展第二批试点区、市。(软件与服务处负责)
(九)推动电子新材料、光伏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
加快研究制定太阳能应用及光伏产业发展的优惠,大力推动电子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电子产业聚集和集群式发展;通过实施一批示范项目,总结行业典型经验,提炼出一批典型的发展模式,以点带面,带动我区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继续实施信息产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现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发展。(电子信息处负责)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委内处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安排、部署“两化”融合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实施情况,协调有关事宜。
2、各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行业管理处室,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内的“两化”融合工作,负责编制本行业、本领域内“两化”融合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