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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两化”融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1、继续开展“两化”融合企业试点示范工作。

  2012年,拟新增60家“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其中,石化、机电、建材、轻工、纺织等行办各遴选、推荐4至6家企业,各地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遴选、推荐3至5家企业。所遴选企业作为我委“两化”融合工作的重点企业将予以跟踪、服务、支持。

  (信息化推进处负责、各地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行办配合)

  信息中心完成100家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工作,并做好企业培育、跟踪、服务,做好统计、汇总工作。(信息中心负责)

  信息化推进处负责“两化”融合企业试点示范工作的统筹、协调。进行工作部署、检查督促、情况汇总、经验总结及推广工作;(信息化推进处负责)

  2、开展机电、轻工行业的“两化”融合指标评估工作。

  由机电、轻工行办牵头,信息化推进处协调相关“两化”融合支撑单位配合,分别对轻工及纺织行业的各10家骨干企业开展“两化”融合指标评估的试点工作。

  (轻工和纺织行办负责)

  3、做好“两化”融合的培训工作。

  组织国内及自治区信息化方面的专家和学者,深入到5至7个地州(市),各举办1期“两化”融合培训班,对各地州、县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领导及企业“一把手”进行信息化培训。

  (信息化推进处负责,信息中心、培训中心配合)

  (二)开展自治区“两化”融合试验区工作

  结合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开展自治区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的创建工作,按照产业聚集度高、信息技术应用较好的要求,2012年培育完成2-3家自治区级“两化”融合试验区。(信息化推进处负责,园区处配合)

  (三)继续推进电子政务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围绕我区“加强网站建设,促进网络问政工作”,继续开展2012年度全区政府网站发展评估工作。积极启动自治区电子政务“资源共享、业务协同”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对经信系统内部人员信息化技术与应用的培训。

  (信息化推进处负责,信息中心,各地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

  (四)大力推进社会、各个领域的信息化

  继续推进农村信息化,重点抓好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功能完善、服务体系延伸工作;积极支持和推进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环境监测、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电子监察、社会保障、远程医疗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系统建设。积极推动“三网融合”试点工作。(信息化推进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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