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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1年11月税收征收期顺延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1年11月税收征收期顺延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古尔邦节放假的通知精神,2011年11月份新疆地税系统地税税收征收期进行顺延,具体为: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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