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组织协调工作机制,着力健全农资市场执法巡查、产品质量抽检、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大要案件查处、督办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假劣违禁农资集中销毁机制,以及辨假维权宣传服务等长效机制,确保法定职责得到全面履行。
(二) 各示范县(市、区)培育1家以上区域性的、实行产品配送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农资连锁企业,并建立健全自律经营制度、农技服务规范、纠纷处理制度、可追溯经营制度等农资规范经营制度。
(三)各示范县(市、区)创建5家以上经营规范、店堂整洁的放心农资示范店,或者提供农资统购统配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四)建立农资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农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探索年度信用评价和重点监控制度。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以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实施主体,县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县须按照《
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实现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专职农业执法人员5人以上,执法专用设施设备较齐全,业务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申报材料中应附有相应的文件等资料)。
(二)近三年来的农资打假成效明显,对假劣违禁农资案件、农民投诉举报案件能够快速反应,查处有力,对假劣违禁农资产品收缴有力。
(三)辖区内农资市场规模比较大,具有区域性的大中型种子、农药、肥料和兽药等农资企业,农资企业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比较高,在推进技物结合农资连锁经营方面具备较好的基础条件(申报材料中应附有相关农资企业的基本信息等资料)。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计划安排10个示范县(市、区),除厦门市以外的各设区市推荐申报数量为2个。每个县(市、区)按10万元的补助标准申报。
五、项目申报程序与要求
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农财两家联文向省农业厅、财政厅提出申请,经设区市农业局审核推荐后报省农业厅和财政厅。每个项目要求附有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8)。申请报告及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分别送省农业执法总队(3份)和省农业厅计财处(1份)。同时,报送省农业执法总队Word文档一份。
项目完成后,需提供实施情况总结、效果分析、农资连锁企业和放心农资示范店的建设情况及有关照片等资料。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 省农业执法总队
邮政编码:350003
联 系 人:傅世宗
联系电话:0591-87849141
Email:fsz@fjagri.gov.cn
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一、项目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装备执法专用设备和开展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交流,使我省农业执法装备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有明显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大大增强对各类农资违法行为和农民投诉举报案件快速反应能力和查处能力,有力阻击假劣违禁农资流入市场,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项目内容
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配备笔记本电脑、便携式复印机、便携式打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办案专用设备,提高农业执法装备水平;组织开展农业执法人员培训,举办案例分析研讨,执法骨干人员专业培训、进修学习,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实践能力。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要以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实施主体,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综合执法。项目单位须按照《
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实现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
(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专职农业执法人员5人以上,具备一定的执法专用设施设备,业务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近二年来农资打假及监管成效明显,对假劣违禁农资案件、农民投诉举报案件能够快速反应,查处有力。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计划安排12个项目县(市、区),各设区市推荐申报3个项目县(市、区)。每个项目县(市、区)资金补助标准6-8万元。
五、项目申报程序与要求
项目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农财两家联文向省农业厅、财政厅提出申请,经设区市农业局审核推荐后报省农业厅和财政厅。每个项目要求附有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8)。申请报告及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分别送省农业执法总队(3份)和省农业厅计财处(1份)。同时,报送省农业执法总队Word文档一份。
项目完成后,需提供实施情况总结、购置执法专用设备的清单、照片等有关资料。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 省农业执法总队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庄剑隆 联系电话:0591-87847680
电子邮箱:zzl7751567@fjagri.gov.cn
附件5:
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工程项目指南
农业“五新”推广项目
一、项目目标和内容
2012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示范推广农业“五新”, 推广农作物新品种50个、新技术10项, 高效、低毒新农药10种,新肥料品种12个,先进、适用、安全的各类新机具 20,000 台(套)。推广畜禽养殖综合配套技术和牧草新品种,提高畜禽饲养设施化程度和生产性能水平,保障安全、清洁生产。
(一)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农作物新品种50个,示范推广甬优9号、甬优6号、天优华占、II优3301、宜优673等水稻新品种,中薯3号等马铃薯新品种,广薯87、泉薯12、福宁薯10等甘薯新品种,上品等玉米新品,威马11、CC-65天等蔬菜新品种。建立农作物新品种示范片50个,辐射推广面积800万亩, 示范片每亩增产节支50元以上,良种覆盖率100%。
(二)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新技术10项。推广超级稻、再生稻高产栽培技术,脱毒马铃薯新品种引进与配套栽培技术,茶叶新品种推广及配套栽培技术,名优乌龙茶加工技术,大棚番茄无公害栽培技术,中高海拔反季节蔬菜栽培技术,柑桔无病毒苗木推广及标准化栽培技术,早熟梨丰产栽培技术,淮山高产栽培技术。建立稻、果、茶、菜、中药材等新技术示范片30个,核心示范面积10万亩,辐射面积200万亩。
(三)新农药示范推广。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新农药10种。示范推广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虫苯甲酰胺、吡蚜酮、醚菊酯、氟啶虫酰胺、丁硫?吡虫啉、斜纹夜蛾(银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苯醚甲环唑?丙环唑、全络合态代森锰锌、氟啶胺等高效、低毒新农药品种。建立核心示范片10个,示范面积10万亩,辐射推广面积200万亩。达到80%以上的防治效果,并使病虫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四)新肥料示范推广。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新肥料品种12个。做好水稻、茶叶、蔬菜、花生、马铃薯、柑桔6种作物专用肥及微生物肥料、缓控释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商品有机肥和水溶性肥料的示范推广。建立核心示范片35个,示范面积10万亩,辐射推广面积200万亩。
(五)农业新机具示范推广。在全省范围大力示范推广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以及配套机具、田园管理机、微耕机、起垄机、茶叶修剪、采摘、初加工机械,高效植保机械、微灌设备、猪苗繁育设备、禽舍雾化降温设备、固液分离机、沼气发电机设备、设施钢架大棚、果品分级、清选机械,山地搬运机、轨道运输设备、废弃物处理机械等新机具20,000台套,实施农机化新技术示范推广面积700万亩。
(六)畜牧“五新”示范推广
1、生猪生态养殖综合配套技术推广项目。全场实行人工干清粪;建造带遮雨顶棚的贮粪池贮液池;铺设雨污分离管道;每栋猪舍排污口建造1~2个沉粪池,存栏猪每5头配套粪污消纳地1亩以上;推广应用有机矿物盐、植酸酶、益生菌等环保型添加剂。
2、畜禽养殖场温控系统综合配套技术推广项目。种畜禽舍全面配套湿帘或冷气等防暑降温、通风通气系统和沼气保温系统。
3、桂闽引象草新品种推广项目。建立桂闽引象草扩繁基地100亩;按照草畜平衡原则,要求每头牛或每6只羊至少有1亩以上的桂闽引象草生产基地。
4、牛羊新型饲料及添加剂推广项目。推广应用过瘤胃蛋白饲料和高活性干酵母、缩二脲饲料添加剂。
二、申报条件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
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示范的品种具有先进性、新颖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承担单位的种子、化肥、农药等补助以及技术指导培训。
(二)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
列入农业“五新”--新技术推广方案的市(县、区)农业部门申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技术示范片建设,示范推广,开展培训,宣传等方面。
(三)新农药示范推广
1.当地政府重视度高的农作物病虫害常发区及开展该项工作自主积极性较高的农业县(是、区)可以申报。
2.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农药示范推广、新农药药剂的购买、示范田块的租赁或经费补偿、病虫害调查、培训办班、技术宣传等方面。
(四)新肥料示范推广
1.当地存在过量施肥、施肥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且有主动开展这方面工作的积极性的县(市、区)。
2.资金主要用于新肥料示范、试验,示范片肥料补贴,土样采集与测试,技术培训与宣传等。
(五)农业新机具示范推广
1.水稻、蔬菜、水果、茶叶、花卉、食用菌的种植大县或畜牧养殖大县,地方政府和农民对发展农业机械化改变传统生产模式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积极性,农机化条件基础较好。
2.开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蔬菜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已有一定基础的县市。
3.地方政府对农机工作重视,农机管理、技术推广培训体系健全,农机农艺结合较好。有良好的培训教学设施和技术人员。
(六)畜牧“五新”示范推广
1、申报项目的县(市、区)应具有拟建项目的比较优势,并拥有相应的技术力量。
2、拟作为核心示范场的畜禽场应在可养区内、拥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卫生许可证。
3、畜禽场养殖规模要求:县(市、区)生猪存栏10万头以上,或存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不少于10个;县(市、区)奶牛存栏3000头以上,或500头以上的规模化奶牛场不少于4个;县(市、区)肉羊存栏2万只以上,或存栏100只以上的规模化养羊场不少于50个;县(市、区)杂交肉牛存栏2000头以上,或100头以上的规模化肉牛场10个以上;县(市、区)蛋鸡存栏30万只以上,或蛋鸡常年存栏5万只以上的场不少于4个。
三、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五新”示范推广项目中新品种、新技术(农业、畜牧)、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各选定10个示范县,每个项目示范县补助资金5万元。
四、有关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要以市、县、区农业、财政部门联文上报省农业厅。每个项目要求附有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8)。申请报告及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分别送省农业厅科教处1份、计财处1份及相关处室2份(新品种送种子总站、新技术送种植业处、新肥料送土肥站、新农药送植保站、新机具送农机化处、畜牧新技术送畜牧总站)。项目结束后,需提供项目实施概况、效果、生产示范与培训证明等资料。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 省农业厅科教处
邮政编码:350003
联 系 人:张文芳
联系电话:0591-87804525
跨越计划项目
一、项目定位与目标
(一)项目定位:农业科技跨越计划是一项农业科技成果中试和转化计划,旨在通过中试熟化、组装集成和试验示范,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推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项目支出目标:围绕现代农业建设,结合“五新”工作,重点熟化10个农业核心技术,并采取边试验示范,边开发生产的方式,使成熟技术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科研单位+推广部门+合作企业+农户”的运行机制,实现“实施一个跨越项目,熟化一项技术成果,集成一个技术体系,致富一方农民”的目标。
二、项目内容
高产、优质、抗病的农作物(含食用菌、中药材)新品种及配套技术试验示范;配方施肥、高产高效农业生产技术;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配套技术;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环保等领域。
三、申报条件、筛选原则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申报条件:项目核心技术必须是第一申报单位所有,具有先进性、新颖性,是近3年(2009年1月1日以后)鉴定或视同鉴定的科技成果。
(二)筛选原则:选择科技成果的核心技术在同行业领先,市场前景好;首席专家信誉好,科研与推广配合密切,相关合作企业有实力;农产品正在申请或当年申请“三品一标”及其他质量认证。
(三)资金使用方向: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闽农科教[2000]4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