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济南市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通信保障指挥部),分管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任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和各电信运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通信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市里设置的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置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人,与市通信保障指挥部衔接。
2.2职责
2.2.1市通信保障指挥部职责
市通信保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应急通信保障与通信恢复工作。
2.2.2市通信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市通信保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协调联络市通信保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市级以下应急通信办公机构;
(3)当突发事件威胁通信网络安全或需要通信应急保障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市通信保障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4)按照市通信保障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2.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通信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通信保障及恢复工作。
(1)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通信网络安全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
(3)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突发事件中应急通信保障的经费落实。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为应急通信物资装备迅速到达目的地提供交通和运输保障。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全市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惩处。
(6)各电信运营企业:设立相应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管理机构,组建由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建设及应急机动通信部门组成的通信保障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装备,负责应急保障队伍演练,加强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