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北政发〔2010〕5号)
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鉴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变动,现将副市长有关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的工作分工如下:
根据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连友农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建设、国土资源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海洋局)、城市规划局。
孙大光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事、劳动保障、旅游、建设、统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建设委员会(房产局)、人事局(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旅游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交易中心、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管或联系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国税、地税等有关工作。
廖德全副市长
负责文化、教育、卫生、计生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文化局、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档案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地方志办公室。
分管或联系市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女儿童、社科联、科协、北海日报社和中直、区直新闻单位驻市机构等有关工作。
杨志远副市长
负责交通、港口物流、外事、侨务、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体育局、交通局(交通战备办公室)、港务局、铁路建设办公室,以及市政府驻香港办事处、市政府驻越南办事处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国外友好城市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或联系海事、铁路、航空和通信管理、邮政管理以及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侨联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