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北政发〔2010〕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质量工作的领导,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把经济工作的着眼点从关注数量、规模转变到重视质量、效益上来。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各司其责,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质量兴市的强大合力,确保到2015年全市质量水平总体达到《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北政发〔2010〕38号)提出的质量兴市战略近期目标。
二○一○年八月二日
北海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桂发〔2010〕37号)(以下简称《决定》)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06 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深入开展,现将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分解如下:
一、全面深入推进质量兴市(县、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
(一)全面深入推进质量兴市(县)活动,推动区域经济振兴。补充完善工作方案,出台产品、工程、服务、生态环境等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指导规范企业提高质量,推动企业重视质量的长效机制,将质量兴市(县)工作引向深入,实现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北海市人民政府、合浦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要进一步强化在质量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落实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制定我市质量发展纲要,明确质量发展中长期目标、任务和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质量兴市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把质量工作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名优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管理和监督,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提升质量,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经委;配合单位: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