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发〔2010〕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现将《北海市“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北海市“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桂政发〔2010〕26号)精神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提出把北海建设成花园式城市要求,我市从2010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为目标,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坚持“山上治本”与“身边增绿”同步推进,以创新机制增强造林绿化活力,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扎实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全面提升城乡绿化品质,着力建设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巩固和提升我市的绿色生态品牌,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动手。以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社会大发动,全市总动员,各行各业齐参战,真正做到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级政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投入。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财政补助制度,整合相关支农资金和部门资金,增加公共投入。同时把造林绿化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积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全面系统编制全市造林绿化规划,统筹国土整体绿化工作,分年度逐步实施。
-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在继续抓好山上造林绿化的同时,推进城镇所在地、村庄和公路、铁路、河流交通沿线,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和矿山的造林绿化。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山区绿化要大力发展速生树种和乡土树种;城镇绿化坚持乔灌草相结合:交通干线绿化要着力抓好两侧林相改造和宜林路段林带建设;村庄绿化要大力发展经济效益较好的经济果木林和珍贵树种,努力实现生态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坚持明确主体,落实权益。落实造林主体,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明确管护责任,维护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