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成立商务厅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边贸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商务系统食品安全暨屠宰行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商务厅决定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及制定部门规章;
(二)研究制定食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维护流通领域市场正常秩序;
(三)提出商务厅职能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协调与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配合卫生等行政部门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
(五)承办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和宜明 商务厅厅长
副组长:李建杰 商务厅副厅长
成 员:古 青 市场秩序处处长
陆礼华 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崔明选 商贸服务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