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决策制度更加健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主要职能有法可依、规则完备,制度配套;使行政执法制度更加完善,执法责任更加落实,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机关内部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四)系统依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及时的宣传普及并顺利贯彻实施;社会公众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的认知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能够理解和支持出台的政策措施;行政相对人自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我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全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将食品药品普法教育与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紧密结合起来,宣传普及
宪法、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根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和措施,创新工作理念,改进方式方法,健全长效机制。
(四)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各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治理。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以
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学习宣传
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杭州市普法宣传月活动、学习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
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要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相关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全系统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