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1-2015年普法教育规划》的通知
(杭食药监法〔2011〕176号)
机关各处室、系统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1-2015年普法教育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1--2015年普法教育规划
为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系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进程,积极推进“法治杭州”建设,根据《杭州市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杭州”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内容、手段和机制,通过广泛深入的食品药品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法律知识,增强行业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具体目标:
(一)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水平显著提高。对系统法治建设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进一步转变,能够更加自觉地在学法、守法和用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
(二)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每年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律培训教育,普及率达到100%以上,使系统内的广大干部熟悉掌握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职权法定意识、程序合法意识、法律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履行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等职能时能够准确理解、熟练运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