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加分项目:药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有创新等,受到市级以上监管部门肯定的,酌情加1~5分。
扣分项目:1.药品安全工作被市级以上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5分;2.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扣5分。
否决项目:1.发生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质量事故;2.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质量事故,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或造成严重影响的。
《杭州市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考核验收标准》说明
《杭州市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考核验收标准》内容有组织领导、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与运行、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药品市场秩序整治、基本药物监管、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宣传工作等七个方面24项指标,每项考核指标设定具体分值,考核满分为100分。
考核验收组受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创建单位实施现场考核验收,应对检查的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方式分为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并逐项做出“通过”或者“未通过”的评定,未通过的条款,按其分值进行扣除,依据实际得分判定综合评分,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现场检查情况对创建单位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评定分为90分以上,且无否决项的为示范创建达标单位。
附件:1、申报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材料要求
2、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申报表
附件1:
申报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材料要求
一、以试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名义提交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申请地区社会情况简要概况,申请主要理由等。
二、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申报表
三、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实施方案
四、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考核验收自评分表
五、其他相关材料
六、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套以及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