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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十二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结对协作。继续做好广州市与百色市、东莞市与河池市的结对协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鼓励驻桂广东企业就地帮扶、回馈当地,形成由政府援助、企业合作、社会帮扶、人力资源开发等主要内容构成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经贸合作、劳务合作、干部人才培训与交流、珠江流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扶贫协作。

  (二)扶贫开发示范村建设。鉴于百色、河池等市是广西集“老少边山穷”为一体的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含广州市、东莞市)每年安排3500万元资金,无偿支援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帮助有关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示范村项目建设,着力解决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发展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村容村貌,实现产业发展、生态改善、群众增收的良性循环,凸现示范村建设项目的示范性和引导性,推进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经贸合作。两省区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北部湾经济区开发、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广州博览会、中国一东盟博览会等平台作用,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地区经贸合作。在百色、河池两市创办工业园区,形成企业合作和发展的平台、产业培植的基地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双方在矿产资源、农业、旅游、物流、电子信息、生物、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产业的对接与互动,推进技术交流与合作。对在广西兴办的、与贫困户增收密切相关、辐射面广的广东方企业,优先认定为广西扶贫龙头企业,除享受广西正常的优惠政策外,优先获得广西扶贫贴息贷款的支持。

  (四)劳务合作。进一步加强劳务合作,广西每年向广东输出的劳务人员确保在10万人以上,其中技能型劳动力不少于30%,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输出前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大力开展外出人员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实现与广东对口帮扶地区人力资源市场的对接,加强驻粤劳务办事机构建设,全面提高输出劳务质量。

  (五)干部培训与交流。“十二五”期间,广东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广西扶贫领导干部培训及协作交流等项目,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广西有关市、县、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扶贫系统干部以及扶贫龙头企业的负责人。广州、东莞市对口帮扶广西有关市的培训内容由双方自行商定。继续做好两省区间干部挂职锻炼工作,以增进沟通交流,增强协作互动,提高干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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