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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十二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十二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的通知
(粤府函〔2011〕30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二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扶贫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十二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

  东西扶贫协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东西部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实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自1996年以来,广东、广西两省区积极开展多形式、宽领域的扶贫协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底,广东省共向广西提供无偿援助12809亿元,主要用于帮助广西异地安置贫困群众、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示范村建设、建设学校和卫生院(所)、培训扶贫干部、援助贫困生、建设村屯公路和人畜饮水工程等。同时,两省区在经贸合作等方面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广东给予的巨大援助,有力促进了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极大地增进了两省区干部群众的友好情谊,为促进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促进对口协作双方共同发展的部署,广东、广西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制订“十二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扶贫开发为基本着眼点,以区域协作为基本方式,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高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从广东、广西的实际出发,加大协作力度,拓宽协作领域,扩大协作规模,加快广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步伐,实现两广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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