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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杭州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养殖池塘集中连片、布局合理,形状规则,交通便利。
  1、塘形:一般以长方形为主,长宽比合理;
  2、面积:单口养殖池塘面积大小,应根据养殖品种的不同和操作方便与否的需要而定,面积一般3亩~15亩;
  3、塘埂:主塘埂面宽2米~3米,支塘埂面宽1米~2米;
  4、塘埂坡度:塘埂内坡比1︰2~1︰3(石砌、水泥板护坡除外);
  5、塘深:池塘平均深度不小于1.8米,有效蓄水深度不小于1米~1.2米,塘底淤泥厚度不超过0.2米;
  6、垃圾处理:养殖区内必须设立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垃圾,定期运出养殖区,养殖区内保持清洁、卫生;
  7、管理房:需建的管理房,每间应在8平方米以上,高度2.6米以上,生活、储物、饲料区分别隔离;
  8、养殖区内有独立的进排水系统,道路、电力、养殖机械等配套设施完善,电力线路安全可靠。
  (三)基地养殖配套设施
  1、配置高效、可靠的水产养殖辅助设施、装备,提高水产养殖效率和生产能力;
  2、配置水质监测、监控仪器、设备,实时监测基本水质参数;
  3、配置其它可以改善水产养殖生态环境的设施、设备,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基地建成管理要求
  1、承包期相对稳定,一般在5年以上,并根据本地实际,建立了改塘、护塘的长效管理机制。
  2、工程竣工后的水产养殖基地,应采用健康、生态的水产养殖技术和方式,水产养殖管理及操作要规范,记录、台账要完备。基地实施水产品产地追溯制度,产品质量确保安全、无公害。
  3、基地承担向杭州市场应急供应水产品的义务。

  三、标准化畜禽示范场建设标准

一、必备条件

1、.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2.、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3、.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具有特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4、存栏、出栏畜禽数量符合要求。

二、选址与布局

1、选址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其它畜禽养殖场及畜禽屠宰加工、交易场所500米以上。占地面积符合畜禽数量的生产要求。水源充足,通风良好,供电稳定。

2、布局

生活区、生产区、污水处理区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区分开,各区相距50m以上。净道与污道分开,不交叉。生产区内种畜禽、保育与生长区等分开,出畜禽台与生产区保持严格隔离状态。

三、设施与设备

1、栏舍

根据畜禽生产规模配套建设栏舍符合要求,有独立的隔离舍。

2、设施设备

配备通风换气、饲料加工、饲喂、自动饮水、清粪与温控等设备。

饲料、药物、疫苗等不同类型的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设施设备完善;储藏标识清晰。

有自动饮水系统,加药系统。

3、防疫设施

有防疫隔离带、防疫标志明显、有预防鼠害、鸟害设施、有兽医室。

场区入口有车辆、人员消毒池,生产区入口有更衣消毒室。

四、管理与防疫

1、制度建设

有生产管理、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并上墙,执行良好。有不同阶段畜禽生产管理规程。

2、人员素质

有经过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培训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3、引种来源

种畜禽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三证”真实完整。

4、档案管理

有生产记录档案,包括配种、产仔、哺育、保育、生长肥育、产蛋、产奶等记录,有防疫档案,包括消毒、免疫、抗体监测和病死畜禽处理档案,包括解剖、无害化处理记录并保存3年以上。

有员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5、防疫管理

进入生产区严格执行更衣、冲洗、消毒制度。

根据抗体监测结果制定免疫计划,执行良好。

四、环保要求

 

1、环保设施

有固定的猪粪储存、堆放设施和场所,并有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

有猪粪发酵或其他处理设施,或采用农牧结合方式处理的大型贮粪池。

2、废弃物管理

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有定期污水监测记录;或采用农牧结合方式处理利用。

3、无害化处理

配备焚尸炉或化尸池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病死畜禽采取焚烧或深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记录完整。

4、环境卫生

场区内卫生状况较好,垃圾集中存放,位置合理。

五、生产水平

繁殖生产性能

配种受胎率、产子数、育成率、日增重、产蛋率、产奶量、产品质量、饲料报酬等名列全市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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