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示范村建立人保“爱心公益基金”专项账户,凡属惠民工程的保险合同,按保单2元/份划拨进入专项账户,由村支两委负责实施,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监督。
2.惠民保险产品:
(1)提供合家欢惠民保险(一张保单保全家100元/份,由家庭成员平均分配意外伤害身故或高残保额9万、意外伤害住院补贴60元/天、最高补助180天);
(2)提供务工惠民保险(30元/份),意外身故或高残保额2.5万元,每人最多2份;
(3)提供补充型农村住院医疗保险100%报销(报销药品符合国家社保范围)。
(4)提供短、平、快的储蓄分红型惠民保险产品(每年按全村总人口2%计划下拨比例)。
(二)社会责任
1.对示范村提供一个就业岗位,解决就业问题(由村干部之一担任,或本村推荐一名联络员担任),签订代理或用工合同,由公司办理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福利。
2.对示范村的村社干部免费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
(1)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8000元/年;
(2)人身意外伤害身故或高残:6万/年;
(3)乘客(坐车)意外伤害身故或高残:8万/年;
(4)乘客(飞机)意外伤害身故或高残:40万/年;
以上保险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倍赔付。
3.为示范村开设保险宣传专栏、户外广告,印发保险服务手册。
4.“惠民功勋”荣誉表彰
“示范村”创建达标之后,重庆市分公司将对应给予参与示范村创建的主任、助理以及该村专员颁发“惠民功勋”荣誉证书及旅游奖励。
(三)社会服务
1.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配合相关部门扩大涉农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范围的宣传,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协助政府和相关单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宣传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3.对革命军人和老党员进行关爱行动;
4.加大对孤、残、老等弱势群体的爱心帮助;
5.不定期下乡开展文化活动,宣传国家政策。免费提供种殖、养殖等各种技术培训。
三、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试点工作评选范围
以全县中心镇为主,2011-2013年选择100个外出务工、烤烟、中药材、种养殖业经济综合发展实力一般的自然行政村,作为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试点示范。其申报程序是:乡镇、村按照附件2-5要求填表后,报送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秀山县支公司(中和街道凤翔路48号),由县金融办统一审定执行。
附件2:
重庆市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示范乡镇申报表
申报乡镇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人口情况
| 总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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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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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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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出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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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低保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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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职干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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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情况
| 上年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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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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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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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用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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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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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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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情况
| 投人身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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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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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合
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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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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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猪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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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
保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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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办公室
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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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
政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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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公司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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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府办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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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分公司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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