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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各乡镇(街道)对各行政村(居)委的联络员和联络员负责人要进行严格评审,做到不交叉代理,凡在其他人寿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和联系业务的人员不得担任负责人,聘任为“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的负责人不得为其他人寿保险公司代理和联系业务。

  (三)各示范村要对联络员和负责人基本情况,各项救助资金、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联络员和负责人必须参加相关培训,以便更好地掌握相关政策尺度,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五)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效推动“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的各项工作。PICC中国人保寿险秀山县支公司要在上级公司的指导下不断开发、丰富和完善涉农惠民保险产品,及时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真正把好事办好,完善保险服务体系,共同推动农村保险市场的繁荣。

  附件:

  1.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秀山县支公司关于开展“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的实施方案;

  2. 重庆市“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示范乡镇评选申报表;

  3. 重庆市“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示范村评选申报表;

  4. 重庆市“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示范村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5. 重庆市“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示范村负责人信息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秀山县支公司
关于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的
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决策部署,加强金融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现政策、项目、资金的快速对接,全力助推农户万元增收工程,进而加快全县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让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社会保障和高效公共服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人民保险,造福于民”为总体原则,充分利用政策性惠民保险平台,大力拓展农村市场,为配合政府搞好万元增收工程和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的目的
  (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新农村。
  (二)构建农村保险体系,落实村级营销服务网点,保证售后服务和理赔快捷。
  (三)推动政策性保险(能繁母猪保险、新农房保险等)和惠农政策保险(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力度。
  (四)加强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机动车车辆保险、非机动车车辆保险、摩托车保险、学生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大力宣传保险的意义和功用,积极构建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体系。
  二、百镇千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工程的赞助项目
  (一)惠民政策
  1.公益事业:共建人保惠民示范村。
  (1)对示范村的贫困家庭或贫困学生提供200元/年的人保“爱心救助金”(每500人给予名额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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