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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供配用电器系统优化改造。
  随着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的不断增加,办公设备待机能耗问题日益突出。“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零待机”能耗计划,采用先进电源管理技术,推广节能插座,有效降低待机能耗,实现办公设备日常电耗下降10%左右;通过对供配电系统优化改造,实现供配电系统自耗下降20%左右。到2015年,力争完成5000家公共机构供配电系统优化改造,预计节电34378万千瓦时,折合4.22万吨标煤。
  (四)能耗监测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能耗监测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到2015年,力争实现全市重点耗能公共机构能源分户、分类及分项计量。
  (五)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主要从采用新型保温隔热墙体、天面材料、保温隔热玻璃和外遮阳设施入手,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项目。“十二五”期间,力争完成175万平方米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预计节约5.10万吨标煤。
  (六)节水工程。
  公共机构用水在城市用水中占重要比例,是节约用水的重点领域。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工程,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水资源,不仅对缓解城市用水矛盾、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保护和使用水资源也将产生深远影响。“十二五”期间,对全市公共机构用水器具实施节水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中水回用改造项目。到2015年,力争完成7500家公共机构节水工程改造,全市公共机构节水率达到16%以上,预计节水2334万立方米,折合2000吨标煤。
  (七)绿色照明。
  照明系统用电量占全市公共机构用电总量的7.69%。“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全面实施绿色照明工程,采用国家推广的节能灯具,实现建筑照明节电20%―30%。到2015年,力争全市公共机构绿色高效照明灯具普及率达到100%,预计节电12205万千瓦时,折合1.50万吨标煤。
  (八)电梯节能改造。
  电梯用电量约占全市公共机构用电总量的0.82%。“十二五”期间,通过安装能量回馈器和电梯智能控制装置对电梯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使电梯系统节能15%―20%。到2015年,力争全市公共机构电梯系统节能改造率达到95%,预计节电895万千瓦时,折合0.11万吨标煤。
  (九)燃具设备改造。
  公共机构食堂日常灶具等燃具耗气量占全市公共机构耗气量的5.76%。“十二五”期间,通过对燃具设备的改造,提高燃烧效率,减少热量散失,节气率将达20%。到2015年,力争全市公共机构燃具设备节能改造率达到100%,预计节约天然气91万立方米,折合0.11万吨标煤。
  (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
  我市公共机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应用比例很低。“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公共机构范围内推广地(水)源热泵项目,力争使全市公共机构地(水)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预计实现节能量2.5万吨标煤。公务车能耗在公共机构能耗中约占9.34%,通过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有效降低公共机构公务车油耗量,引导全社会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十二五”期间,力争推广新能源汽车500辆,预计实现节能量250吨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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