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市人防办牵头)
5.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明确城市管理设施和公共空间的责任主体,理顺管理事权。(市城乡建设委牵头)
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建立专业执法和综合执法相结合的执法体系。加强执法装备的配备和更新。(市城管执法局牵头)
加强重点区域控制性详规编制,保持和延续城市历史风貌,合理确定建筑形式、高度、色调和风格,规划好天际线,控制好绿线、紫线。(市规划局牵头)
加强违法建筑、门头广告、占路经营等规范管理。(市城管执法局牵头)
加强市区铁路两侧和环湾大道、大桥接线两侧环境整治。(市城乡建设委牵头)
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市公安局牵头)
积极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市教育局牵头)
提高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水平和机械化维护率。增强掘路施工计划性,规范现场管理。(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公用局负责)
规范地名、路名管理。(市民政局牵头)
(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合理安排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形成城乡一体、配套衔接的规划体系。(市规划局牵头)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做到先保后征。落实城乡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逐步实现农村集体用地在范围内异地使用。(市国土资源管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平度、莱西新型工业化进程。(市经济信息化委、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负责)
坚持联网对接、共建共享,加快城市交通、供水、供电、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与周边地区标准统一。(市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委、市政公用局、水利局、各区市政府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镇村供水老管网改造,推进镇村集中连片供水,规模化集中供水人口占农村居住人口的95%以上。(相关区市政府牵头)
规范发展农村大中型沼气设施。(市农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大力推进农村厕所改造,落实以奖促治政策,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市卫生局、财政局、相关区市政府负责)
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药化肥污染控制,防止禁用农资进入农业生产环节。(市农委、工商局负责)
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均衡县域义务教育师资配置,缩小城乡之间和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人均筹资水平,健全农村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市卫生局、财政局、相关区市政府负责)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完善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年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和调控制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创业扶持,推进企事业单位见习基地建设,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鼓励企业接纳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负责)
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负责)
2.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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