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完善以各级农业机械化学校为骨干、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院校为依托、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加强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规范化建设,重点建设市、区(市)两级农机化实用技术培训基地,稳步推进农业机械社会化培训机构发展,提高培训能力和办学水平。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训计划和农机阳光培训工程,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农机手的技术操作水平。加快培训农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机人才队伍。
4完善流通服务体系。鼓励大型农机制造企业与专业农机流通企业相结合,建立新型农机营销网络。开展农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农机“4S”店、品牌农机店、连锁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强化农机零配件供应,利用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资超市等渠道,推行送货上门、服务到田间等销售服务模式。依托重点生产和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搭建农机产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技术指导和服务水平。
(三)以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为载体,加快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创新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联户合作,探索发展农机作业公司,着力培养以农机手为代表的新型职业农民。到2015年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500个以上,承担全市80%以上的农机作业量。积极开展规范化、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重点培育100个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力军作用,大力组织开展跨区作业、合同作业、订单作业、代耕代种代收等农机服务,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取得农民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机作业、维修、租赁等市场,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
(四)以实施网格化管理为契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适应农机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安全生产的新要求,以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深化“平安农机”创建,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一格三网九定”措施,逐步建立以农机系统为主体的市、区(市)、镇、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构建纵到底、横到边、职能到位、责任到人、高效灵活的农机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方式转变,监管环节由使用操作向农业机械化全过程延伸,监管范围由拖拉机、联合收割(获)机扩大到所有农业机械,监管方式由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提升。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规范农机维修服务,实行农机维修行业准入制度,严格农机修理者从业资格和维修网点开业技术条件,加快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农机产品质量抽查和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星级文明农机市场和销售企业”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