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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杭州市农产品准出管理示范基地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杭州市农产品准出管理示范基地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建德市水利水电局:

  为加强农产品准出管理示范基地建设,落实好杭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在生产环节的各项管理措施,提升生产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各区、县(市)农业局按照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扶持杭州市农产品准出管理示范基地的通知》(杭农质(2011)263号)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管理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已建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示范基地开展达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达标验收检查,进一步增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意识,规范我市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确保杭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在生产环节的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达标验收范围

  西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临安市等农业局组织实施并完成各项建设指标任务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示范基地。

  三、验收方式和时间安排

  全市采取区、县(市)农业局组织检查验收与杭州市局组织复核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一)区、县(市)检查验收:10月18日前,由各区、县(市)农业局组织验收组,对照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提出的《杭州市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示范基地建设内容与评价表》相关要求,对辖内已完成建设任务的示范基地逐一进行检查验收打分。并填好附表一和二,验收后汇总上报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市局复核抽查验收:10月20--21日,杭州市农业局组织农产品质量监管处、业务处(站、所)相关人员,组成三个复核抽查验收组,对各地开展现场抽查。一是听取农业局和水利水电局汇报及座谈;二是核查达标验收相关资料;三是随机抽查验收当地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示范基地2-3个。具体分组情况通过农民信箱另行通知各地职能科室负责人。

  (三)达标审批:通过验收组验收的准出管理示范基地,按《关于扶持杭州市农产品准出管理示范基地的通知》(杭农质(2011)263号)文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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