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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信息化岗位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的通知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相关工作岗位责任

  系统管理员安全责任

  1、负责系统的运行管理,实施系统安全运行细则;

  2、严格用户权限管理,维护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3、认真记录系统安全事项,及时向计算机安全人员通报安全事件;

  4、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督促做好操作记录。

  网络管理员安全责任

  1、负责网络的运行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策略和安全运行细则;

  2、安全配置网络参数,严格控制网络用户访问权限,维护网络正常安全运行;

  3、监控网络关键设备、网络端口、网络物理线路,防范黑客入侵,及时向计算机安全人员通报安全事件;

  4、对负责网络管理功能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系统开发员安全责任

  1、系统开发建设中,应严格执行系统安全策略,保证系统安全功能的准确实现;

  2、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完整移交系统开发源代码和相关涉密资料;

  3、不得对系统设置“后门”;

  4、对系统核心技术保密。

  系统维护员安全责任

  1、负责系统维护,及时解除系统故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不得擅自改变系统服务功能;

  3、不得安装与系统无关的其他计算机应用程序;

  4、维护过程中,发现安全漏洞应及时报告计算机安全管理人员。

  系统业务操作员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系统操作规程和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2、不得向他人提供自己的操作权限和操作密码;

  3、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系统各中种异常事件。

  4、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有关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

  网站信息发布员安全责任

  1、负责网站的安全运行及信息安全;

  2、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网站栏目及内容管理,定期更新网站内容;

  3、监视网站内容,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若发现有害信息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时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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