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利法制建设及水行政执法
1.水利法制建设的目标是:制订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水利发展要求的水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系,全面强化水管理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建立运行有力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实现用法律法规规范全部水事行为,保障水利建设和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2.建立配套、完善的水法规体系。一是为加强湖泊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湖泊资源、保护湖泊生态环境,根据《
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制定出台《无锡市湖泊保护实施办法》;二是根据《
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制定《〈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范河道的保护、开发利用和整治活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制订《无锡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和《无锡市节约用水办法》等地方规章。水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3.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健全市、市(县)、镇(街道)三级执法网络,依法打造一支人员精干,业务熟练,作风过硬,装备精良,形象良好,运行有力的水政监察队伍。
4.全面实施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水政监察巡查,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水事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0%以上。
(四)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1.水利人才总量不断增加。保证人才增长,年均增幅4.5%,比2009年底净增300人。在注重水利人才总量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人才质量和发挥好人才效益。
2.水利人才分布结构更趋合理。到2015年,每个乡镇水利站至少拥有1名水利专业本科生。工程管理单位专技人员比例和专业素质有明显提高。
3.水利人才专业结构更为合理。全市水利系统形成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比例结构合理,党政管理、水利相关专业、信息技术专业门类齐全。
4.水利人才整体素质稳步提高。要通过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强现有职工及专业人才学历层次,至2015年末,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数量和质量明显增加,本科以上学历占人才总量的比例达50 %,高级人才达15%。
5.大力培养年轻人才,年龄在40岁以下的人才占人才总量比例达50%以上。
6.大力开展干部素质教育、继续教育、学历教育,确保高、中级专业人员每年脱产学习累计不少于72学时,初级人员不少于42学时。
第六章 “十二五”期间投资计划及资金主要来源
一、“十二五”期间投资计划
根据“十二五”期间所要达到的水利发展目标,需建设一批水利工程,总投入约127.96亿元。具体项目主要有:
(一)流域治理工程
1.全面完成走马塘拓浚延伸工程,估算总投资约7.97亿元(包括征地拆迁赔偿);
2.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于2011年开工建设,无锡市境内工程争取在2015年前完成70%的工作量,工程投资约30亿元(包括征地拆迁赔偿);
3.争取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于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前完成部分工作量,暂列工程投资0.8亿元;
4.争取于2014后开工建设望虞河西岸口门控制工程,完成部分工程,投资2.5亿元;
5.完成太湖环湖大堤贡湖段口门建筑物改造工程,工程投资0.5亿元。
(二)区域治理工程
1.入江入湖河道整治:重点整治新夏港、锡澄运河、大河港等,总投资约3.28亿元(直湖港整治纳入新沟河工程,投资不计入区域治理工程);
2.内部骨干河道整治:重点整治伯渎港、九里河、横山水库溢洪河道等,总投资约3.3亿元;
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整治桃花港、厔溪河、白云溪河、西溪河、北溪河等,工程投资约2.76亿元;
4.完成油车水库工程,工程投资4.67亿元。
(三)城市防洪工程
1.继续完成运东大包围堤防达标工程,对未达到设防标准的闸站等口门建筑物进行改造,对大包围内部水系进行整治和拓浚,工程投资2.28亿元;
2.太湖新城地区按“三纵三横”规划进行河道整治,并在合适位置修建部分调水泵站,工程投资3亿元;
3.锡东新城对九里河水系进行调整,新开春丰河、拓浚双泾河等,工程投资2.5亿元;
4.蠡湖新城地区按“二纵二横”要求完善河道水系,重点整治丁昌桥河、陆典桥河等,工程投资0.6亿元。
(四)农村水利建设
1.继续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计划疏浚农村河道土方2500万立方米,继续抓好农村河道长效管理,保持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全覆盖,计划投资5.34亿元;
2.继续实施以万亩圩区达标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达标万亩圩区12个,计划投资10.77亿元;
3.继续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工程)建设,抓好中低产田改造,节水灌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水土保持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7.32亿元。
(五)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继续实施太湖生态清淤工程,计划投资10亿元;
2.继续进行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计划整治河道20条,工程投资3亿元;
3.对13条入湖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工程投资5亿元;
4.实施贡湖段退渔(田)还湖工程,工程总投资2亿元;
5.持续进行太湖蓝藻打捞及处理工程,工程投资5亿元。
(六)水利信息化建设
应用物联网技术继续完善无锡市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水环境整治系统、水利办公现代化系统等建设,共需投资5.01亿元。
(七)工程管理及运行经费
“十二五”期间,共需水利工程管理经费及工程运行经费9.2亿元。
二、投资来源分析
“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是“十二五”期间仍然要坚持的一条原则。从水利工程自身的性质看,有流域性、区域性水利工程,有地方骨干水利工程,也有面广量大的农村水利工程,因此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也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性质而有所侧重。要依据2010年和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拓宽水利建设基金筹措渠道。按照分级负责、分级投入和“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划分事权,明确工程责任主体,明确各级的投入比例。对流域性、区域性水利工程,其建设及除险加固资金主要由国家及省以上投入为主;对地方骨干水利工程,其建设资金主要由地方投入为主,争取上级给予一定的补助。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时期,无锡市的经济发展和全国一样,经济继续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也会有一个较快的发展。因此,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水利建设经费中的绝大部分投资应由各级财政负担。根据“十二五”期间水利总的投资情况分析,在总投资127.96亿元中,拟争取上级水利部门支持经费42.39亿元,主要用于国家确定的流域性防洪治理工程,由各市(县)、区自筹资金52.88亿元,需市本级投资和补助各市(县)、区的资金为32.69亿元。
“十二五”期间市级水利投入的来源主要有:
(一)财政投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锡政发〔1997〕248号文件精神,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