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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关于陈娜同志任职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陈娜同志任职的通知
(杭民发〔2011〕235号)


陈娜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研究决定:

  陈娜同志任杭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副处长,任职时间从2010年9月20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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