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局:
根据杭民发〔2011〕50号、杭民发〔2011〕182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工作实际,市社会福利协会拟定了新的《杭州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现将新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为便于评估工作的开展,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翻印。原表停止使用。
杭 州 市 民 政 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杭州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
表一
杭州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文盲 □略识字
|
□能读字,最高学历
|
籍贯
|
| 婚姻状况
| □未婚 □已婚 □丧偶 □离婚
|
居 住
| □与子女亲友共住 □空巢 □孤寡、独居
|
经 济 条 件
| □低保
□无社保(非低保、低收入)
□低退休工资(夫妻双方的平均退休工资)
□退休工资2000-3000元(夫妻双方的平均退休工资)
|
特 殊 贡 献
| □市级以上劳模 □重点优抚对象 □纯居干 □离休干部
|
年 龄
| □80岁以下 □80-89岁 □90-99岁 □100岁及以上
|
户籍所在地
| 区(县) 街(镇)
|
居住地址
| 区(县) 街(镇)
|
邮编
|
| 住宅电话
|
|
手机
|
|
代理人姓名
|
| 与申请人关系
|
|
代理人地址
| 区(县) 街(镇)
|
电话
|
| 手机
|
|
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