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扩大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卫生部门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工作,各级各类提供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梅毒检测,对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措施。
(十一)加强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卫生、公安、药监部门要密切配合,立足强制隔离戒毒所、自愿戒毒所等场所,动员社会组织的力量,加大对吸毒人群及其家属在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方面的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阿片类物质成瘾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完善门诊奖励、激励机制,避免病人脱失,提高病人保持率。加大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门诊建设,积极探索特殊场所内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模式,使吸毒人员最大限度纳入药物维持治疗机构进行治疗。
(十二)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在高危人群工作中的作用。大力发展和支持有能力的“同伴志愿者”加入到高危人群综合干预工作中,发挥其优势,深入有关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集中场所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干预活动。
五、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十三)加大采供血管理力度,在血站开展并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试验,提高血液筛查能力。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宣传,积极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组织。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管理,完善并落实预防艾滋病医源性传播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病人防护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六、做好救治关怀工作,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合法权益
(十四)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治疗水平和可及性。抗病毒治疗是挽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命、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措施。要做好免费抗病毒治疗和减免费用抗机会性感染治疗工作,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定期检测,为病人提供及时、规范的治疗服务。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艾滋病治疗中的作用。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提高诊疗质量。
(十五)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关怀救助,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活质量。加强医疗保障,减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医疗负担。人力社保、民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北京市艾滋病病人、感染者治疗救助政策和艾滋病遗孤、孤老生活救助政策,使为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支持和服务的比例达到100%。为受艾滋病影响的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生活费保障,积极落实困难补助政策,有效救助艾滋病人,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