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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步骤

  各窗口服务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从2011年10月起进行再动员、再推进,整个活动计划到2012年6月底基本告一段落,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1年10月18日召开局系统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传达贯彻上级部门会议精神,对此项活动进行深入动员部署。10月底前,各窗口服务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保动员部署落实到位。

  (二)全面争创阶段。

  从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底,各窗口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争创活动。主要抓好三个环节:

  1、开展达标创建活动。要根据市委创先争优阶段性目标和达标标准,按照“4类17项38要点”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达标创建”,抓好“三化”活动、“两强”建设和“对标创标”行动。同时,各窗口服务单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意见,查找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各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着力点,到11月份80%以上的窗口服务单位完成阶段性目标。

  2、扎实推进“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主题活动。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各窗口单位党组织、党员并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暖心”活动,让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带来的积极变化;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评比竞赛方式,组织各单位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推出一批先进典型。

  3、认真组织点评评议和整改提高活动。2012年4月至6月,各窗口服务单位普遍开展群众评议、党员互评和领导点评。根据评议情况,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做好整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回应和答复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让群众得到实惠。

  (三)总结表彰阶段。

  2012年6月,对局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创先争优活动整体安排,通过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局系统确定5个服务成效明显、广大党员群众公认的民政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机关1个、直属单位3个、军休系统1个),评比表彰党务工作者10名和党员服务标兵10名。同时,向省、市组织推荐“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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