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措施
各窗口服务单位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和实际,确定特色内容和具体目标,通过“三亮、三比、三评”和达标创建活动,带动所在单位和干部职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开展“三化”活动。
1、亮化形象。要结合前期下发的基层单位党务公开目录,组织窗口(服务)岗位的党员在工作岗位上统一佩戴党徽上岗,并公开党员姓名、岗位、职务和“一句话承诺”内容,把党员形象摆在窗口、亮在一线。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栏、服务网站、简报(宣传册)、办事手册等形式,全面公开相关的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结果,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2、优化服务。要纠错求进,开展“三比”。通过岗位先锋、服务标兵、窗口明星评比活动,组织引导党员争当服务群众“排头兵”。要开通并维护好微博,充分利用微博解疑答惑,发布和采集信息,拓宽服务渠道。
3、量化考核。要制定完善窗口服务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开展量化考核。要定期开展行风督查、行内自评、行业交叉互评和领导点评,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承诺事项等内容进行考评。同时,要把群众评议作为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普遍设置意见箱等,方便服务对象及时便捷地评价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的服务质量。
(二)深化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
以基层窗口、服务站所为重点,按照培育先行、总结推广、全面创建的步骤,不断深化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根据市委的部署,在局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联系点和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10家单位的基础上建立领导联系点,原则上每人联系1家窗口单位(共7家),分别为儿童院、殡仪馆、救助站、一福院、二福院、福利中心、推拿医院,联系点单位要率先达标,并不断完善培育成“服务强、党建强”双品牌示范点,不断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其他单位也要对照标准,通过积极争创,逐步实现创先争优阶段性目标,最终达到以创促建、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开展“对标创标”行动。
各单位和党员都要积极向先进看齐,争做服务标杆。要坚持重点突破,对照先进服务标准和优秀服务样板,认真查找自身的“短板”和“软肋”,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互学互比,通过相互学习服务经验、相互比超服务效能,改进工作、提高效能,努力在民政部门创建出一批服务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优质服务品牌。同时,要积极开展民政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时总结近年来各个民政领域的规范化建设经验,针对不同服务主体、对象及需求,研究制定相应的行业操作、窗口单位礼仪用语等各环节、各细节的规范化制度,逐步形成层次清晰、相互衔接、功能强大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