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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6.规范执法文书,加强案卷管理
  提高全市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优秀文书评查、文书书写培训和技术比武活动。切实规范执法案卷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卫生执法档案案卷的要求和标准,研究建立全市卫生监督档案中心建设方案,探索全市卫生监督实体档案的集中保管制度。推进卫生执法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形成统一、方便、高效的查询系统,提高档案有效利用,向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7、强化政务公开,推进卫生行政执法公开透明
  全面公开卫生行政执法相关信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网站和办公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事项、依据和操作指南。实施卫生行政检查、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强制等行为时,严格执行相关告知制度。推进卫生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对与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执法结果信息。
  8、推进卫生监督工作绩效考核,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
  建立卫生监督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每年从业务工作、综合管理、作风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使用、设备装备配备等方面对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表彰奖励、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对下级机构的监督检查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瑕疵的,应当制发行政监督建议书,指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建立执法行为与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档案相衔接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监督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
  (二)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和效率
  9.落实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
  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内涵和工作重点,落实区县属地管理为主、市区两级分级监管为补充的卫生监督监管机制。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强化计划、协调、指导、考核等职能,查办跨区县、社会影响大、新领域的案件;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按照两级管理、划片设置的原则,推进郊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并制定相应规划和配置标准。
  10.科学确定日常监管频次,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
  科学确定日常监管覆盖面和监管频次,针对监管的行业特点,结合量化分级、风险管理等监管方式编制日常监管工作手册,推行“平时巡查、专项复查、重点督查、大案严查”的监管机制。积极督促监督对象开展自查,加强许可后巡查和处罚后复查工作,对于普遍存在的违法情况和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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