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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爱女孩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整章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完善制度,使专项行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督查评估。各市州于2012年2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地的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和总结通报,向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2006〕25号文件确定的省专项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委、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新增省军区后勤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领导机构作相应调整,要充分认识开展关爱女孩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省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和湘办〔2006〕25号文件明确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各驻湘军事单位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配合,同步开展关爱女孩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二)强化协调联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实行定期例会、定期报表、定期督查制度,不断完善案件查处、部门协调、区域协调等工作机制。要强化区域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区域联防。特别是流动人口流出地、流入地之间要加强合作互动,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搞好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每月将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等情况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许尚锋、李凡奇,联系电话:0731-84698128、84698108,传真:0731-84698127,举报电话:0731-12356)。
  (三)保障工作经费。财政部门要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安排关爱女孩集中整治“两非”行动经费,用于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经费和办公场地的保障以及相关设施、办案设备的添置,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级政府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考核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案件查处、整章建制、统计监测等方面的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把开展专项行动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上级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基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握工作进度,严格工作标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未达到下降标准的单位,取消其当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模范单位评选资格;对未完成当年“两非”典型案件查处任务、上报虚假“两非”典型案件或上报出生性别比误差达到2个百分点以上的单位,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中予以扣分;查办案件过程中违法行政导致恶性事件的,予以降类。对整治“两非”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对工作力度大、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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