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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14.提高土地空间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土地弹性出让年限机制,启动重点片区规划修编,提高产业用地的单位产出效率。充分发挥市、区、街道和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提高产业集聚度。

  15.引导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合法、高效、集约地开发利用可控土地资源,加快发展专业园区、专业市场等高级业态,推动社区集体经济由单一“租赁型”向“投资型”、“管理型”转变。

  16.加大转移后腾出空间的改造力度。支持企业对转移后腾出的土地和厂房进行改造升级,鼓励提高容积率,参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给予一定政策扶持,引导向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17.加大旧工业区改造力度。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利益共享的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旧工业区改造。鼓励旧工业区通过产业置换提高产业集聚度,向专业园区发展。优化旧工业区改造工作流程,加快旧改项目审批速度。

  18.将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成承接深圳产业转移的示范区。鼓励总部在深企业将部分生产制造环节转移至合作区。合作区内注册的企业享受深圳企业同等待遇。深圳各区转入合作区的企业,其在合作区产生的产业增加值,按70%的比例计入相关区统计总量。

  (五)以高端重大项目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19.积极引进高端项目。完善高端重大项目引进决策机制,缩短项目落地周期。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针对性,重点引进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点产业链、价值链高端环节和缺失环节的项目。

  20.大力引进大企业集团。落实跨国公司、央企、民企进广东的战略部署,重点引进世界500强跨国企业、中国500强大型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来深设立区域总部或国际总部,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经济集聚地。

  21.超常规支持特殊重大项目。对华为、中兴、比亚迪、华大基因、长安汽车等单位特殊重大项目给予超常规支持,力争在新一代通信、新能源、生命科学、高端汽车等领域实现重大产业突破,带动行业内企业的转型升级。

  (六)以区域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2.加强深港战略合作。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和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合作。探索与香港合作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新途径,开展有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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