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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二)基本原则。

  1.产业升级与转移合作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加快产业向高端升级的同时,充分发挥深圳和产业转移承接地的各自优势,有序引导生产环节转移,使重点产业转移承接地成为深圳产业链、经济体的有机组成部分。

  2.城市更新与产业转型相结合。创新土地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为产业发展腾出土地空间。以更高层次的产业形态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3.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相结合。鼓励产学研资深度结合,完善技术创新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体制机制,以创新培养内生增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增量优化存量,迅速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4.淘汰低端与引入高端相结合。通过淘汰低端落后企业,为引入高端重大项目腾出空间;通过高端重大项目的快速发展,形成高进低出、优胜劣汰的转型升级良性机制。

  三、主要目标

  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高技术产业高端化、优势传统产业品牌化,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在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空间布局、人口结构等方面实现战略性转型,推动规模效益迈上新台阶,成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先行市,争当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市。

  --规模效益同步提升。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单位产出物耗能耗显著下降,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强化。到2015年全市GDP达到1.5万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万元GDP建设用地比2010年末下降25%,能耗下降19.5%,水耗下降20%。

  --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层次日趋清晰,产业链条不断完善,产业竞争力优势突出。到2015年,三次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35%,互联网、新能源、生物、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文化创意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20%。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创新质量显著提高,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1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全社会研发支出占GDP比重达到4%,每万人口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到12项。

  --空间布局集约高效。土地集约利用,空间载体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到2015年,完成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产业用地土地整备面积31平方公里,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20个,建成配套完备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1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11个,建设先进制造业工业园区20个,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产业转型升级空间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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