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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水运发展规划。加快修订《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湖南省港口布局规划》,制订湘江、沅水和环洞庭湖区沿江产业布局规划,促进水运发展与我省环湖沿江地区产业布局的良性互动,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运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和修订流域综合规划、城市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内河水运发展需求,加强各项规划与水运规划的衔接。港口所在地政府要按照《港口法》的有关规定,将港口总体规划中的疏港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港口锚地、进出港航道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应的城市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应将港口、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林纳入本地区土地、林地利用规划。

  (二)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1、重点建设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湘江衡阳至城陵矶2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湘江永州至衡阳1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洞庭湖岳阳城陵矶综合枢纽工程,沅水浦市至常德、洪江至辰溪、金紫至洪江航运建设工程,湘西自治州航运建设一期工程,澧水石门至茅草街航道建设工程,资水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资水柘溪升船机改扩建工程,涟水复航工程等。

  2、重点建设长沙港霞凝港区三期、金霞作业区、铜官港区2000-3000吨级泊位项目,岳阳港临湘鸭栏、华容塔市驿、君山荆江门、城陵矶港区(松阳湖)二三期、湘阴城关、岳阳县鹿角、汨罗港区2000-5000吨级泊位项目,株洲港铜塘湾港区一、二期1000-2000吨级泊位项目,湘潭港铁牛埠二期、易俗河一期、河西中心港区二期l000-2000吨级泊位项目,衡阳港松木港区一二期、文昌港区一期1000-2000吨级泊位项目,常德港德山港区、蒿子港港区1000吨级泊位项目,益阳港清水潭港区1000吨级泊位项目,津市港窑坡渡港区建设工程等。

  3、建设湖南省水上交通支持保障系统一、二期工程,包括水路交通信息系统、安全通信监控系统、应急指挥及救助系统等。

  (三)加强资金保障。

  l、加大财政投入。省财政每年重点增加专项资金,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引导船型标准化。各市州、县市区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港口、航道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并将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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