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1-2020年水运发展主要任务。
1、加快高等级航道建设。建设以湘江为重点,兼顾沅水、澧水、资水等水系的高等级航道。逐步解决省内主要水系的闸坝碍航、断航等问题。到2015年,全省500吨级以上航道达到1416公里,其中1000吨级以上航道971公里。湘江衡阳至株洲、株洲至城陵矶分别达到1000吨级和2000吨级航道标准,基本解决湘江航道瓶颈问题。到2020年,全省500吨级以上航道达到2200公里,其中1000吨级以上航道1500公里,湘江永州以下717公里、沅水湖南境内745公里、澧水石门以下167公里、资水桃江以下125公里等航道达到规划等级标准。
2、加快港口建设。重点抓好岳阳、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常德、益阳等省内重要港口1000-5000吨级泊位建设,建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明确、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基本适应的港口体系。加快岳阳、长沙、株洲等港口的铁路专用线和疏港道路建设,逐步实现水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拓宽港口配送、加工、商贸、金融、保险、航运交易等现代化综合服务功能,推进港口与物流园区、临港工业区的有效对接和联动发展。到2015年,全省1000吨级以上泊位达到140个,2020年达到300个。
3、加快船舶运力发展。加快运力结构调整,积极推进船舶标准化进程,新建船舶全面推行标准化。加快发展船舶工业,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性能船舶,推广节能环保型船舶、干支直达及江海直达船舶、专业化船舶等。到2015年,全省船舶总运力达到400万载重吨,2020年达到600万载重吨,基本实现内河船型标准化、系列化。
4、提高水运安全保障和处置能力。加快水上安全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加强通信监控系统、水上监管救助基地建设;加快巡航艇、公安巡逻艇等基本执法装备配置;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化系统和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实现覆盖全省高等级航道和大中型水库等重要水域全天候全方位的动态监控。推进重点水域应急处置体制和机制建设,建立湖南省水上搜救中心和市州分中心,逐步形成立体搜救网络。
5、促进内河水运绿色发展。航道、港口建设和运行应注重保护水生态环境,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关键栖息地,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降低港口生产环节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严格执行船舶排放标准。加强船舶污染源控制,推动船舶防污设备配置,运输船舶应安装污水处理(或储纳)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船舶污染监视监测系统,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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