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湘政发〔2011〕34号 HNPR-2011-00036)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我省是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为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调结构、转方式、保民生”为主线,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科技、经济等手段,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动有色金属产业走“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发展之路,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环境优先,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坚持调整结构和产业升级,推进兼并重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统筹污染防治与产业发展,统筹现有污染源整治与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统筹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突出重点区域和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健全保障措施,落实企业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三)目标。力争有色金属产业持续稳定运行,到2015年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产业集中度得到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重金属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安全隐患基本消除。主要指标为:到2015年,全省有色金属产业产值深加工产品比重超过50%,行业内排名前十位企业的产值占整个行业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电解铝、电解锌等主要有色金属产品综合能耗和金属综合回收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可利用余热回收率达到100%;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大于88%;固废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二级以上;湘江流域重金属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50%,其他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15%。
二、统筹规划,调整优化有色金属产业结构
(四)加强产业统筹规划。科学编制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规划、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加强对产业结构、规模和布局的统筹。突出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探,增加资源储量及矿产储备,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合理控制产业规模,严格控制初级产品产能产量的扩张,延长产业链,增加精深加工产品的比重。合理布点有色金属工业企业,重点建设郴州市、衡阳市、株洲市、娄底市、长沙市、湘西自治州、常德市等有色金属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