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杭人社发[2011]233号)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市直行政机关各单位人事(组织)处,局属各单位:
现将 《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于 2011 年 12 月底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钟 巍 杨庆庆 联系电话: 85252605 87258515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深入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89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 > 的通知》(浙人社发 [2011]320 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 2011 年- 2015 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的通知》(市委发 [2011]51 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为不断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增强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劳动者等服务对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意识,在推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风尚形成上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