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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3、发展中医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和健康指导,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逐步健全城乡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抓好福州市中医院和仓山区中医院开展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3年内普及到全市各中医医院。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依法规范管理,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服务需求。

  (三)积极培植、发展中药产业。

  1、促进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开展全市中药材资源普查,建立中药材数据库以及道地药材、大宗药材、珍稀野生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加强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立闽产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区。加强道地药材、大宗药材、珍稀野生中药材良种繁育、审(认)定及配套技术研究,建立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良种培育基地。结合农业、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一批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生产基地。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投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鼓励中药企业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支持中药材生产企业参加规范化种植认证。

  2、加大中药新药创新研发支持力度。引导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中药新品种创新研究和我市的名优大品种中成药二次开发,在短期内打造一批大品种名优中成药。继续开展民间中医药(含青草药)验方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加强畲医畲药等民族医药研发,开展中医名方、验方筛选评价研究与普及应用,开发新一代中药制剂产品。

  3、培育大型中药企业和产业集群。选择有条件的中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争取加快进入资本市场,培植和壮大一批本土龙头中药生产企业。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出自主创新能力强、知名度高、年销售上亿元的大型中药企业。重点支持若干个集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现代中药研发、生产、商贸、信息交流等为一体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培育若干个产值上亿元的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优化中药产品内销、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名优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4、支持中药制剂的研发和使用。鼓励将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使用方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验方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的备案记录、调剂记录和临床病历,均可以作为使用历史的证明资料,依法简化中药制剂申报程序,加快审批进度。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进社区、进农村,让更多患者受益。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的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使用。扶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配制生产。支持二级以上(含二级)中医医疗机构共建制剂室,鼓励医疗机构委托GMP达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和GPP达标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加工配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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